赴美产子再上紧箍咒,特朗普收紧出生公民权新政能否起效?

美国总统特朗普8月6日签署两项涉及出生公民权的新行政令。在最高法院刚刚否决其第一次尝试五周后,白宫改用更狭窄的法律路径:一方面扩大“不适用出生公民权”的例外人群,另一方面从签证和入境环节打击所谓“生育旅游”。

从目前公布的文本和法律机构的初步分析来看,两项命令的司法前景并不相同。直接否认儿童公民身份的第一项行政令几乎肯定会遭遇诉讼,而且其中多数新增类别与最高法院刚刚作出的判决存在明显冲突;以签证和入境管理为核心的第二项行政令,法律基础相对稳固,但永久禁止入境、驱逐已经入境者等扩大措施,仍可能受到司法审查。

第一项命令扩大出生公民权例外

第一项行政令名为《继续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和价值》。

该行政令规定,如果一名在美国出生者的父母均不是美国公民,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联邦机构不得向其签发承认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也不得接受州或地方政府签发的相关身份证明:

第一,父母任何一方被认定为“外国敌人”,包括美国政府指定的外国恐怖组织成员或“特别指定全球恐怖分子”;第二,父母任何一方受雇于外国政府,包括大使、使领馆雇员、以官方身份为外国政府工作的人,以及享有豁免权的国际组织雇员;第三,父母通过商业交易或欺诈获得出生公民权,包括付费安排孕妇前往美国生产,或者雇用身处美国及其领土的代孕者;第四,孩子出生在联邦法律没有赋予公民身份的美国领土或领海。

行政令还强调,这份名单“并非穷尽式列举”,意味着政府未来可能增加其他类别。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和社会安全署等机构必须在30天内发布实施指引。与2025年的命令不同,新命令没有明确限定只适用于未来出生的儿童,其具体时间范围也有待实施细则澄清。

涉及美国领土的条款暂时不等于取消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或北马里亚纳群岛居民的公民身份,因为这些地区的出生公民权已经由联邦法律明确赋予。该条款目前更可能涉及美属萨摩亚等尚未由国会赋予完整出生公民权的地区,以及部分领海出生情形。

 

第二项命令从签证和入境环节打击“生育旅游”

第二项行政令名为《终止生育旅游》,将“生育旅游”定义为外国人使用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主要目的是在美国生产,或者协助他人以此为目的入境。

行政令授权国务卿和国土安全部长拒发或吊销签证、拒绝入境,并可考虑永久禁止相关人员再次进入美国;对于曾经参与或计划参与生育旅游的人,政府还可以拒绝其入境或启动遣返程序。经营或协助相关业务的个人和机构,无论位于美国境内还是境外,也可能成为执法对象。人道主义需要或符合国家利益的人员可以获得豁免。

不过,这项命令本身并没有规定,在母亲已经进入美国并完成生产后,孩子将因此失去美国公民身份。能否取得公民身份,仍然取决于第一项行政令能否经受法院审查。

此外,禁止利用旅游签证赴美生产并非全新政策。美国国务院2020年已经修改B类访问签证规定:如果领事官员有理由相信申请人的主要赴美目的,是通过在美国生产为孩子取得公民身份,可以拒绝签证。新行政令的主要变化,是把政策扩大到更多非移民签证和入境情形,并提出永久禁入、遣返及追究协助者等更严厉措施。

 

最高法院刚刚否决特朗普第一次尝试

特朗普在2025年1月20日就任第二任期首日签署第14160号行政令,试图拒绝承认两类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具有公民身份:一类是母亲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父亲也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另一类是母亲持学生、工作或旅游等临时身份,父亲同样不是公民或绿卡持有者。

多家民权组织和州政府随后提起诉讼,行政令始终未能实施。今年6月30日,最高法院在“特朗普诉芭芭拉案”中以6比3维持阻止行政令实施的判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代表五名大法官写道,无论父母是非法居留还是临时停留,其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都受美国法律管辖,因而受到第十四修正案保护。卡瓦诺大法官虽然不同意多数意见的宪法解释,却认为总统无权绕过国会,因为现行《移民与国籍法》第1401条同样保障这些孩子的公民身份。

这一区别十分关键:最高法院中至少五名大法官认为出生公民权受到宪法直接保护,第六名大法官则认为,在国会没有修改法律之前,总统不能自行增加例外。

第一项命令可能被大幅削弱

五周前,特朗普第一份关于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刚刚被最高法院判决违宪,这两份最新的新政令前景又如何呢?

国际移民法律事务所Fragomen指出,新行政令列出的例外明显超出传统范围。长期以来,只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外交官子女通常不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判例中的“外国敌人”,也主要指占领美国领土的敌军人员,而非恐怖组织成员。此前没有司法先例允许政府因父母参与“生育旅游”等行为,否认孩子的出生公民权。因此,第一项行政令很可能再次面临诉讼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认为,最高法院已经确认出生公民权受到第十四修正案保护,总统不能通过另一项行政令改变宪法含义。该组织预计,新命令将面临与上一份行政令相同的法律挑战。不过,这是民权组织的法律立场,并非法院已经作出的判断

不过,法院未必会把第一项命令全部推翻。由于命令包含“可分割条款”,法院可以保留符合既有判例的部分,例如真正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官子女,同时否定外国政府普通雇员、恐怖组织成员以及生育旅游和代孕家庭等新增类别。

 

第二项命令更可能部分保留

第二项命令的核心不是取消孩子的公民身份,而是决定哪些外国人可以获得签证和进入美国。在移民和国家安全领域,总统及行政部门历来拥有较大裁量。最高法院2018年在“特朗普诉夏威夷案”中也确认,国会赋予总统广泛的外国人入境限制权力。因此,拒绝向明确以取得孩子公民身份为主要目的的游客签发签证,很可能继续得到法院认可。

但行政令提出的永久禁入、驱逐已经在美国境内的人,以及追究所有“协助者”等措施,最终仍必须有《移民与国籍法》中的具体授权和法定程序支持。行政令本身不能凭空增加国会没有规定的驱逐理由或刑事处罚。

对于这一禁令,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移民法教授Kevin R. Johnson指出,如果当事人不承认赴美生育的目的,政府将很难证明其真实意图;赴美寻求更好医疗服务是否会被纳入禁令,也不明确。他认为,这类判断既困难,也容易被滥用,两项行政令在执行时都可能遭遇诉讼。现有分析能够确认法律挑战的可能性,但尚不足以判断法院最终会保留或推翻哪些条款。

因此,较为可能的司法结果是:第一项行政令中真正涉及外交豁免的狭窄部分得以保留,其余扩大出生公民权例外的内容被法院阻止;第二项命令中有关签证审查和拒绝入境的核心措施继续执行,但永久禁入、境内遣返以及对合法医疗旅行的扩大限制,可能在各部门发布实施细则后迎来新一轮诉讼。

美国出生公民权如何确立

美国出生公民权直接源于内战和废奴运动。1857年,最高法院在“德雷德·斯科特案”中裁定,非洲裔美国人不能成为美国公民。国会随后通过1866年《民权法》,各州又在1868年批准第十四修正案,明确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1898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黄金德案”中进一步裁定,即使父母是当时没有资格归化的中国移民,只要孩子出生在美国并受美国法律管辖,仍然是美国公民。传统例外主要包括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子女,以及外国军队实际占领美国领土期间出生的敌国人员子女。最高法院今年的判决又明确把非法居留者和临时访客的孩子纳入保护范围。

华人移民黄金德

 

消息来源:美联社白宫官网Fragomen法律分析ACLU声明The National News Desk

西雅图中文电台综合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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